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:
根据工信部会同环保部等5部门共同发布的《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》(工信部联节[2013]92号)要求,2015年底前淘汰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落后生产能力。截止目前,我省已经有3家企业进入工信部准入公告,但仍有较多企业未通过准入审核。
为加快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工作进度,有序开展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,请各市经信委根据《在产铅蓄电池企业汇总表》(见附件),逐一对所属企业进行核实,并在充分了解目前企业实际情况和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按照附件表格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分类,填写主要产品、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后反馈我们。如有遗漏的企业,也请一并补充在表格中,于2015年5月11日前反馈我们。
摸底工作完成后,请根据所掌握的情况,制定逐步推进铅蓄电池准入管理工作的计划,根据每家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,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工作,尽可能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年度前都能通过准入审核。
联系人:孙冬
电话:0531-86901535
邮箱:XF0531@126.com
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5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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